关于“关注质检总局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修订60类工业产品实施细则”的通知
编号:(技)2016-10号
中心各位审核员、合同评审、认证评定及相关管理人员:
质检总局新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并对60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不含食品相关产品)进行了修订,自2016年10月30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公告实施细则及修订单失效。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为新发布文件,适用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事项,应与相应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并使用。工业产品实施细则仍为60大类,其中调整较大的为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将原22类细则调整为7类细则,取消民用硝化棉、涂料、硅铁、油墨、胶黏剂产品部分;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取消验配眼镜部分。60大类产品细则中关于产品单元、产品品种、产品标准的变化,详见各细则中的 “本实施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
请中心各位审核员、合同评审、认证评定及相关管理人员在认证实施和认证管理过程中对上述变化予以关注!
附件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60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技术部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