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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部告知 2017-12号 关于“《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认证要求》标准 转换实施”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7/11/29 16:53:28  点击:2869

    编号:(技)2017-12号

    关于“《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认证要求》标准

    转换实施”的通知

    中心全体人员:

        《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认证要求》(RB/T 122—2017)标准已于2017年7月25日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新版标准RB/T 122—2017将替代中心原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能源管理体系 油气田企业认证要求》(BSC-07-03-En-2015)。

        新版能源管理体系标准RB/T 122—2017转换实施安排如下:

        1.自2018年3月1日起,中心所有类型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均应依据《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认证要求》(RB/T 122—2017)新版标准进行现场审核;

        2.自 2018年3月1日起,对于初次申请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应颁发认证依据标准为RB/T 122—2017 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已获证企业应结合下一次认证审核(监督、再认证等)换发认证依据标准为RB/T 122—2017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申请受理、合同评审、方案策划、计划管理应在前期受理和策划时落实该转换时间要求,确保2018年3月1日起按新版能源管理体系标准RB/T 122-2017实施审核;

        请相关岗位人员关注上述能源管理体系新版标准转换的要求,并按此要求实施。

     

     

     

    北京三星九千认证中心

    技术部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