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技)2017-12号
关于“《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认证要求》标准
转换实施”的通知
中心全体人员:
《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认证要求》(RB/T
122—2017)标准已于2017年7月25日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新版标准RB/T
122—2017将替代中心原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能源管理体系 油气田企业认证要求》(BSC-07-03-En-2015)。
新版能源管理体系标准RB/T 122—2017转换实施安排如下:
1.自2018年3月1日起,中心所有类型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均应依据《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认证要求》(RB/T 122—2017)新版标准进行现场审核;
2.自 2018年3月1日起,对于初次申请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应颁发认证依据标准为RB/T 122—2017 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已获证企业应结合下一次认证审核(监督、再认证等)换发认证依据标准为RB/T 122—2017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申请受理、合同评审、方案策划、计划管理应在前期受理和策划时落实该转换时间要求,确保2018年3月1日起按新版能源管理体系标准RB/T 122-2017实施审核;
请相关岗位人员关注上述能源管理体系新版标准转换的要求,并按此要求实施。
北京三星九千认证中心
技术部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