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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部告知 2019-14 号 关于颁发ISO50001:2018认证标准带标证书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9/12/4 15:37:29  点击:2169

    中心相关部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CNAS-EC-055:2018《关于ISO 50001:2018认证标准换版的认可转换说明》等认可规范及中心《ISO 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标准认可转换工作方案》等要求,中心已顺利完成了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相关认可转换工作,并已于2019年9月2日获得了CNAS相关转换认可决定,换发了相应认可证书附件,允许中心在相应领域内宣传认可状态和使用CNAS认可标识。

        至目前,中心绝大部分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均已通过了由CCAA组织的、针对ISO 50001:2018标准转换的审核员培训、考试,取得了相应证书,全面满足了相关人员能力要求。

        基于此,中心现就后续有关ISO 50001:2018标准认证证书带标转换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发布日起,对于中心新颁发的依据ISO 50001:2018标准认证证书,如相关现场审核是在2019年9月2日(含)后开始实施的,且相关审核员进组前均已取得上述CCAA培训证书,应按照CNAS有关要求带有CNAS认可标识,否则,不得带有CNAS认可标识;

        对于已颁发的依据ISO 50001:2018标准认证的不带标证书,经复核符合上述带标要求的,应立即为其换发带有CNAS认可标识的ISO 50001:2018标准认证证书(相关企业见“符合带标要求企业名单”);不符合上述带标要求的,应结合下次监督审核为其换发带有CNAS认可标识的ISO 50001:2018标准认证证书(相关企业见“不符合带标要求企业名单”)。

        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将尚未通过CCAA培训的人员信息传递至审核部各相关岗位,以确保审核策划和认证过程满足上述要求;外联部应及时按上述要求实施证书颁发或转换,并将相关信息通知获证客户;中心各相关岗位应按上述要求落实、执行。

        符合带标要求企业名单: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天然气产销厂

        2、上海立得催化剂有限公司

        不符合带标要求企业名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告知原文

     

    技术部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