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全体人员:
ISO 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和使用指南》已于2018年8月发布实施,为了更好的理解和应用新版标准,技术部编写了《ISO 50001:2018通用审核要点》(BSC-07-04-En-2019)(附件1),作为新版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现场审核实施的通用审核作业指导文件。同时,技术部已组织依据ISO 50001:2018新版标准修订完成《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化工企业认证要求》(BSC-03-W-En-01-2019)(附件2)和《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认证要求》(BSC-03-W-En-02-2019)(附件3),且已上报国家认监委进行认证规则备案。
中心能源管理体系行业标准《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化工企业认证要求》(RB/T 115-2014)和《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认证要求》(RB/T 122-2017)目前已在国家认监委立项进行新版修订,在依据新版标准修订的能源两项RB标准正式发布之前,中心上述两项备案的认证规则将作为石油天然气开采、石油化工企业的新版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依据标准,并按照以下要求实施:
1、自2020年1月1日起,对于初次申请新版能源管理体系标准认证或申请新版标准转换的油气、炼油化工企业,认证依据标准为ISO50001:2018和《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化工企业认证要求》(BSC-03-W-En-01-2019)或《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认证要求》(BSC-03-W-En-02-2019);
2、对于已按ISO50001:2018和《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化工企业认证要求》(RB/T 115-2014)和《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认证要求》(RB/T 122-2017)受理、审核或颁发证书的企业,应结合下一次认证审核(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实施认证规则的转换;
3、外联部应做好相关的客户沟通工作,确保按上述转换要求实施转换;其他岗位人员应将上述转换要求落实到工作中。
请中心所有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学习上述文件,并应用到审核实践中。中心技术部将及时关注能源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和其他行业能源标准的最新发布情况,并制定后续认证有关要求;同时希望有关人员将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践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及时反馈技术部,以确保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符合性。
附件1:《ISO 50001:2018通用审核要点》(BSC-07-04-En-2019)
附件2:《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化工企业认证要求》(BSC-03-W-En-01-2019)
附件3:《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认证要求》 (BSC-03-W-En-02-2019)
上述文件可在审核管理系统或中心信息系统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