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分支机构、全体审核员:
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19〕102号)以来,国家认监委、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持续加强了认证监管力度。目前检查结果已陆续公布,主要以问题为导向,重典治乱,本次检查结果虽未涉及中心及获证组织,但中心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现将国家认监委和部分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并选取其中部分典型问题,请全体人员予以高度关注。
一、 部分获证组织管理体系文件或认证审核记录与实际不符问题
a) 获证组织的体系文件与获证组织实际不符,认证审核过程未能识别;
b) 认证机构对现场关键过程/场所、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审核记录与获证组织实际不符;
c) 同一获证组织的审核记录与审核报告内容相互矛盾;
d) 同一获证组织的连续两次审核,审核记录内容相互矛盾。
二、 减少或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
a) 未按要求实施申请评审、签订认证合同或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验证;
b) 委派的审核组不具备相关专业能力;
c) 在管理体系认证过程中未对认证范围内的关键过程/场所、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等进行审核;
d) 认证审核/检查时机安排不合理,现场审核/检查活动未安排在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正常运行时或易发生质量安全风险的阶段;
e) 认证证书暂停、撤销程序不符合要求,应撤销但未及时撤销认证证书或未按机 构自行制定的暂停、撤销规定完成相应程序。
三、未对认证/检查过程作出完整记录,保留相应认证资料
a) 首/末次会议签到表等应签名的材料未签名;
b) 认证机构的认证审核档案不完整;
四、 部分获证组织不满足认证要求
a) 获证组织不具备法定资格,未取得相应行政许可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过期;
b) 获证组织管理体系未运行,不能提供产品生产/服务过程记录,未实施内审管理评审,或上述记录与组织实际严重不符。
五、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相关问题
认证机构现场审核报告不完善。审核报告未覆盖企业主要耗能设备、未描述企业能源目标和指标的实现情况、未关注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足等情况;
获证组织的能源管理手册等体系文件内容不完善,未及时更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未开展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相关的培训;企业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不深入;内部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未有效关闭;
部分获证组织的产品生产工艺已变化,但能耗目标和指标未做修正;对重点用能设备日常监测数据不全,缺少能耗监测计划和监测报告;用能设备配备的热式气体流量计、涡街流量计、电能表、水表等计量器具未做检定。
目前部分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发布了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对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常态化,中心全体人员应强化风险意识,规范认证审核活动,避免相同问题出现;中心人力资源部要持续关注国家认监委、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并及时传递到外联部和技术部;外联部需及时与认证客户进行沟通,做好随机抽查的相关准备工作,遇到问题需及时与中心联系。中心技术部也将结合日常流程梳理工作,抽查中心认证项目,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附件1:认监委关于2019年自愿性认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
附件2: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18年度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抽查结果的通报
附件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3C免办后续监管情况的通报
技 术 部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