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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部告知 2020-10 号 关于发布CNAS专项监督案例研讨会议结论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5/26 15:51:23  点击:2692

    中心全体人员:

        为降低中心认可风险,强化认证过程控制的一致性,同时加强中心人员的风险意识,中心技术部于5月9日在中心会议室组织开展《认证机构专项监督及确认审核典型案例及解析》研讨会,对CNAS近年专项监督、确认审核的典型案例进行研讨,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形成下述一致性结论,请中心全体人员按要求实施。

        1.企业建立的管理体系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一致性的问题

        针对获证企业建立的管理体系文件描述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不一致,且认证机构审核时也未发现的问题,如企业体系文件中的组织结构与实际不符、体系文件中描述所执行的标准与企业实际采用的标准不一致、管理体系条款删减与实际情况不符、体系文件描述的需要确认过程和(或)外包过程与企业实际不一致及体系文件中描述的产品实现过程与企业实际不符等,全体人员应引起重视,中心再次强调:

        1)审核员在文审和现场审核时应关注企业文件与体系运行的一致性,发现问题应开具不符合或问题项;

        2)审核组现场审核时发现,企业文件因流程审批等原因尚未完成文件修订而造成的企业体系文件与企业实际不符时,审核组长应反馈至中心方案岗,方案策划应提示审核组下一次审核时重点关注;同时外联部应跟踪企业文件修订完成情况,在获取最新文件后提交中心审核系统。

        3)对于监督审核项目,审核部方案策划、认证评定应定期抽查案卷,确认企业管理体系文件与实际运行的一致性,审核部确定抽查方式和频率,并报技术部备案;

        4)对于扩大范围审核项目,方案策划应安排文件审核。

        2.企业内审、管理评审记录雷同的问题

        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是认证各个阶段审核中的必审内容,审核组对内审、管理评审的审核应进一步加强企业改进措施的有效性及持续改进的能力方面上。在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中,审核组应关注上一次内审发现不符合的整改、管理评审提出的改进决定及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照企业上一年度内审、管理评审的相关记录进行审核,如果存在记录雷同问题,审核组应开具不符合或问题项,以避免企业管理体系的运行与实际经营两张皮、走形式。

        3.涉及审核项目高风险活动专业领域识别和人日核减的问题

        在确定专业代码和审核风险等级时,对于企业产品专业代码风险类别较低的项目,若该企业的产品生产过程或服务提供过程中存在较高级别风险的过程,合同评审应识别并评出该高风险活动的专业代码;策划按高风险核算基础人日并保证审核组的专业能力覆盖高风险活动;同时方案策划应根据该高风险活动所占比例核减审核人日并清晰记录减少人日的理由。

        4.是否安排一阶段现场审核的问题

        中心方案策划应基于一阶段审核目的,对于确实需要现场审核实施的企业均应安排一阶段审核。对于少数不安排一阶段现场审核的理由应充分,且同类特点企业不安排一阶段理由应保持一致。

        5. 认证范围与企业分公司和人数不符的问题

        对于有分公司的认证组织,尤其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应关注认证范围是否包含分公司,且人数相符。审核组应与企业确认认证范围描述的人数是否包括公司本部、所有分公司的总人数,如果包含,审核范围应覆盖分公司、项目现场的活动和人数;一旦发现存在不符的情况,应立即与方案策划反馈进行方案的相应调整。如果确认认证范围不包含分公司,对于认证证书内容应明确认证范围仅限于公司本部或排除分公司,或界定公司总部认证范围为“……的管理”,以避免该类型分公司工程项目投标时使用总部认证证书所造成的证书超范围使用。

        6.关于倒班审核的问题

        当企业有倒班作业活动时,基于风险的考虑,审核方案策划及现场审核应重点关注不同班次生产情况,并对生产现场进行审核。如果不对其他班次生产现场进行审核,方案策划应有充分的理由证明通过其它方式的审核可以达到同样效果。

        7.针对事故企业的处理和企业事故的审核问题

        对于企业发生事故的信息,外联部及中心相关人员和部门应在获取后第一时间传递至技术部,技术部组织进行事故调查,视情况启动应急程序,并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组织进行暂停处理,或安排非例行审核或在下次审核时进行验证。

        对于发生事故的企业,审核组应针对事故处理及事故整改情况进行系统审核,包括对事故处置、针对事故原因进行的纠正措施的充分性和有效性等进行验证,审核组应视企业整改有效性给出推荐性意见。若企业已完成整改,但事故处理主管部门还未出具最终事故处理意见时,如果审核组认为企业事故原因分析、纠正与纠正措施可以接受,在给出推荐结论时,应将该事故审核信息传递至审核方案策划人员,以确保方案在后续审核策划时明确该事故信息,并提醒后续审核组跟踪验证。

        8. 与现场审核相关的要求

        审核组应采用包括面谈、对过程和活动进行观察、审查文件和记录等全部信息获取方式,对“客户过程的运作控制”进行现场审核和评价,且应满足规范、规则和中心的相关要求,审核组及认证管理人员应特别关注:

        1)如果产品生产过程、活动要求不尽相同,且所依据的标准或法规也不同时,应视为不同产品、活动类别,初次认证和再认证审核过程应覆盖认证范围内的全部产品、活动类别;

        2)关注企业生产许可证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的一致性,如果不一致应开具不符合或不能推荐相应的认证范围;

        3)初次审核和再认证,现场审核应安排在认证范围覆盖的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正常运行时进行。对于监督审核,方案策划可考虑企业市场活动、生产的季节性等特殊情况调整抽样覆盖方案,但应确保认证审核活动满足相关规则、规范要求;

        4)对于环境管理体系,现场审核应对企业生产过程及产品中的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实施有效审核。如存在环保指标超标等问题,必须开具不符合或问题项,并应严格审核不符合的整改效果,确保达标后关闭不符合;

        5)合同评审、一阶段审核应确保企业申请的认证范围在营业执照及资质认可所列范围之内;

        6)除非一阶段未发现任何问题,否则一二阶段需预留一周以上的间隔时间,以保证一阶段整改,一阶段无需整改也应间隔3天以上(不包括休息日)。

        中心全体人员应认真学习《认证机构专项监督及确认审核典型案例及解析》,不断强化风险意识,按上述要求规范认证审核活动,避免案例涉及的上述类似问题的出现。

     

    告知原文

     

    技 术 部 

    2020年5月18日